女性求职被问是否愿意3年不生娃

  • 是橙雨伞呀
  • 2023-02-15 08:57:09
女性求职被问是否愿意3年不生娃 女性从来都是构建今天这个世界的重要力量。职场性别歧视,不仅仅阻碍了女性平等的发展权益,更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我国九部门联合下达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新修订的并于今日一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女性的职场权益受法律保护,如遭遇就业性别歧视,劳动者可以通过拨打12333、12338、12351热线,举报投诉,勇敢维权!

生育应该由社会共担成本,而不该成为女性独自面对的惩罚。建立一个足够性别友好的职场环境,支持女性发挥她们自身的才华,是为所有人都更好的未来助力。一天一点她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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