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你行#【缴罚分离】 《行政处罚法》... 保持沉默才是金 2023-02-15 12:59:05 法律伴你行【缴罚分离】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普法超话普法课堂法治微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