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庞某被跨省抓捕

  • 徐晓云律师
  • 2023-02-20 11:44:14
普法行动山西庞某被跨省抓捕 现行《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该罪是79《刑法》第160条“流氓罪”中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罪名。80年代的时候流氓罪是超大的口袋罪,就是有任意扩大适用范围的含义,如今寻衅滋事罪也被称为口袋罪。我认为审查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认定寻衅滋事罪的重要因素。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动机是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行为人没有该动机的,不能认定寻衅滋事罪。

回到山西庞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抓案件,根据公开报道的信息是庞某根据苗某提供的材料,帮苗某在其公众号发布了三篇指责、质疑山东沂南交通执法违规文章,被山东沂南警方以庞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跨省抓捕,被拘留18天后取保候审。临沂市公安局今天发布情况通报,对此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至于庞某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我在不掌握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无法判断,但我想发表两点看法。

第一是庞某的主观动机。根据公开报道的情况来看,庞某主观上是根据苗某的遭遇为帮苗某发声,对交通执法的质疑或指责更多体现了监督的意味,感觉庞某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的意味较少,当然也不能排除有此情绪。所以审查判断庞某到底是出于监督考虑还是发泄情绪才是关键。

第二是庞某的情节是否严重即是否破坏社会秩序?是否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是否还有其他恶劣情节?根据公开报道,庞某获悉自己的三篇文章带来了麻烦后随即删除了三篇文章,文章持续时间较短,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庞某的情节不是很严重,即使认定寻衅滋事,也没有必要按刑事案件处理,完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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