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昌律师 最高法:债权人在约定...

  • 房产律师陈文昌
  • 2023-03-01 05:47:39
陈文昌律师 最高法:债权人在约定“纠纷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条款情形下转让债权的,债权受让人起诉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裁判要旨】原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纠纷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该协议书签订时,“原告”虽无法具体确定,但能够明确的是,此处的“原告”应为《协议书》的签订主体(即甲、乙)。当事人作为甲方对乙方债权的受让人,起诉的实质是行使甲方对乙方的请求权,故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应为本案的管辖法院。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2)最高法民辖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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