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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文战律师
  • 2023-03-04 08:59:28
来亿点知识 微博公开课 欠条上欠款人是“鸡毛”,能要回来吗?
看到山东高法的一个案例,包工头老李给陈某建房子,劳务费5万陈某付了4万,剩余1万打了张欠条,约定六个月后给。老李也没仔细看。后来陈某没给钱,老李拿出欠条看到欠款人写的是“鸡毛”。这钱能要回来吗?通俗易懂说法律,请关注收藏,杨律师说说这事。

杨律说法 借条或欠条上签的不是债务人的名字,而是小名、别名的情况常有。法律上,只要确实是本人欠款,即使签的是小名、甚至是假名,本人都要承担还款责任。
但有两个关键问题:
1、得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如果不知道,起诉时被告身份不明,法院没法受理,这是最大的问题。
 2、能否证明这名字是对方签的?如果知道是谁,且能找到人,第2个问题通常好解决,可以做笔迹鉴定,也可以找证人证明对方用过这个名字。

至于刚才说的案子,当老李发现问题后,打电话给陈某,还好电话里陈某还承认欠款,说“鸡毛”是小名,写习惯了,但仍表示没钱。而且老李打电话时偷偷录了音,然后才向法院起诉,由于有录音,也找到村民证明鸡毛是陈某的小名,法院判决老李胜诉!

杨律师也提醒大家:让债务人打欠条或借据时不但要看对方签字,还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最好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免出现起诉时不知道对方准确身份的麻烦!
这个知识了解了吗?有收获的请点赞、收藏!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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