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辆销售者隐瞒车辆系水泡车构成欺诈,应当退还购车款并承担违约金

  • 豫法阳光
  • 2023-03-16 12:50:06
315 豫法说法 【二手车辆销售者隐瞒车辆系水泡车构成欺诈,应当退还购车款并承担违约金】张某诉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向王某购买丰田牌车一辆,并签订《机动车买卖合同》,约定了车辆基本情况、价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其中约定卖方应如实告知车辆的真实信息,保证车辆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照约定向王某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但在后续使用中,发现车辆存在泡水维修记录。张某遂起诉王某,要求解除机动车买卖合同、王某返还张某购车款470000元及违约金94000元。
【法院判决及理由】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各方都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本案双方基于合意进行交易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就涉案车辆的基本情况,支付时间、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张某因在后续使用中发现车辆有水淹的事故维修情况,且证明系水泡车,符合合同约定情形,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卖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车辆价款,并向买方支付车辆价款20%的违约金,故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机动车买卖合同》,王某返还张某购车款47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94000元。
【典型意义】
人无信不立,二手市场更应以信为先。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提高甄别能力,树立法律风险意识,避免掉入低价诱惑陷阱。在订立合同时,不但要言尽其意,更要笔下有记。双方不但要明确交易价格,更要明确责任划分,同时做好证据留存。售卖闲置二手商品时,出卖方应当如实告知商品情况,不隐瞒不遮掩不夸大,如实陈述,如“山宾卖牛”,以信为先,以诚为要。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规范二手交易市场行为。
二手车辆销售者隐瞒车辆系水泡车构成欺诈,应当退还购车款并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