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展乐拒绝在国旗上签名

  • 法治成都
  • 2024-08-06 03:02:18
微博云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潘展乐拒绝在国旗上签名法治君说法 @法治成都 @四川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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