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踏法律的小丑必须谢幕

  • 硬核豌豆
  • 2024-10-07 00:01:06
刚刚看到一份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论述部分,我觉得非常认同

杭州互联网法院(2020)浙0192民初字5736号《民事判决书》节选。
杨宏伟另主张马延明称其为“网络痞子”、“骗子”构成侵权。本院认为,结合在案证据,马延明上述描述有一定的事实背景,系其意见表达,名誉权保护的正常社会评价,而非自然人的主观内心感受,马延明认为杨宏伟在微博发言时用词淫秽,不符合主流价值导向,在众筹一事中存在账目不清的问题,其对杨宏伟是正常描述。
本院认为,自然人尤其是公众人物有义务维护自身很好的社会形象,向社会大众传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杨宏伟作为拥有大量粉丝的公众人物,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在日常行为中更应注意有礼有节,从在案证据来看,马延明上述意见表达尚未达到较大偏差,属合理评论范畴,不构成侵权。

像江秋莲女士在网络上公开募捐,其向社会公众做出了捐款用途承诺后,又拒绝公开受捐明细,在其被公众发现其向他人放贷九十多万时,非但频繁使用粗鄙词语谩骂质疑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更污蔑追问善款是对其个人的网暴,还要对多人提起刑事自诉,江女士带领摄影师已经成功取得了三人被叛入狱,4人向江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7万元的打破世界纪录的骄人成绩,成为中国司法的特例。
践踏法律的小丑必须谢幕江秋莲刑事自诉陈岚诽谤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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