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给女同胞们!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你都清楚吗?

  • 成都人社局
  • 2024-10-12 12:44:43
人社问答 【转给女同胞们!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你都清楚吗?围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三期”不得因“不能胜任”等理由解除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不得因怀孕降低职工工资。你们知道自己有哪些劳动保护方面的权益吗?跟着小编一起来get!!!入职几月怀孕拒绝调薪调岗被辞退女子怀孕工资从6000降到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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