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重庆江津法院 2024-11-03 21:53:24 津法君普法 每日普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