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后跟公司死磕到底的人

  • 我是律师的朋友
  • 2024-11-04 16:36:52
被裁后跟公司死磕到底的人律师说法遭遇裁员后他们选择了劳动仲裁

经济形势不好,业务下行,裁员就成为了公司的基本操作。

劳动仲裁程序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确定受理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注意仲裁时效、开庭和裁决程序、调解和裁决的时限等。

1. 确定受理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上述两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则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2.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果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并无力聘请律师代书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3. 注意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 开庭和裁决程序: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并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时,仲裁员应当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主持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并进行调解。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审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 调解和裁决的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调解协议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7. 证据的准备和提交: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准备和提交至关重要。证据应包括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文件、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质证时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

8. 仲裁庭设定的时间限制:在庭审中,仲裁庭往往设定程序上的最终时间限制,如补充证据、提交书面意见等。律师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时间限制,否则超期提交的材料一般不会被接受。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程序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仲裁申请的提交、时效的把握、开庭和裁决的程序、调解协议的履行以及证据的准备和提交等。严格遵守这些程序和规定,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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