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伞上班被辞退上诉3次索赔33万
- 杨文战律师
- 2024-12-16 16:48:06
打伞上班被辞退上诉3次索赔33万律师说法 还是那个所谓“打伞上班”的案子,不知道从坚持打伞上班,到一次次起诉、申诉是真的认为自己在维权,还是一场秀?
这个事件之前聊过,不要被媒体报道的“打伞上班”、“侵犯隐私”的表面措辞带偏,按正常逻辑一清理这事就会发现,这人被开除一点也不冤。作为单位的一名中层干部,以公司高管为男性,认为办公室的摄像头会让自己走光泄露隐私为由,每天带两把伞上班遮挡摄像头,在单位屡次沟通的情况下,拒不改正,这样的人哪个单位会留?
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她自己坚持的理由原本就是不成立的,所使用的对抗方法也是不合理的。
以前讲过,在教室或工作场所公开安装的监控,一般不涉及侵犯师生或员工隐私的问题,除非是卫生间、更衣室这类特殊场所。
那本案没有特殊情况呢?比如,该女员工称摄像头位于她的工位上方,可能导致她走光,所以才需要用两把伞遮挡?我觉得还是很难成立,先不说这所谓的走光是否成立并无证据证实,就算个人真担心走光完全可以在衣着上调整一下。
别忘了这是公共场合,如果这种担心走光不在衣着上改变,而增加外物遮挡的理由能被法律认可,那下次会不会有人用这个理由在办公室盖单间???
这个事件之前聊过,不要被媒体报道的“打伞上班”、“侵犯隐私”的表面措辞带偏,按正常逻辑一清理这事就会发现,这人被开除一点也不冤。作为单位的一名中层干部,以公司高管为男性,认为办公室的摄像头会让自己走光泄露隐私为由,每天带两把伞上班遮挡摄像头,在单位屡次沟通的情况下,拒不改正,这样的人哪个单位会留?
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她自己坚持的理由原本就是不成立的,所使用的对抗方法也是不合理的。
以前讲过,在教室或工作场所公开安装的监控,一般不涉及侵犯师生或员工隐私的问题,除非是卫生间、更衣室这类特殊场所。
那本案没有特殊情况呢?比如,该女员工称摄像头位于她的工位上方,可能导致她走光,所以才需要用两把伞遮挡?我觉得还是很难成立,先不说这所谓的走光是否成立并无证据证实,就算个人真担心走光完全可以在衣着上调整一下。
别忘了这是公共场合,如果这种担心走光不在衣着上改变,而增加外物遮挡的理由能被法律认可,那下次会不会有人用这个理由在办公室盖单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