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优先受偿依法受保护

  • 法治成都
  • 2024-12-23 04:53:06
早间说法【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优先受偿依法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小法来学民法典 早安
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优先受偿依法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