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损害他人利益公司可以向其追偿 法治成都 2024-12-27 07:58:01 早间说法【法定代表人损害他人利益公司可以向其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小法来学民法典 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