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出售问题狗被判退一赔三#

  • 新浪财经
  • 2025-03-13 18:33:30
宠物店出售问题狗被判退一赔三315曝光台 小李在宠物店当场挑选了一只品相较好的柯基犬,在宠物店口头表示已打一针疫苗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注明1000元为买狗费用,另加1000元为捆绑购买该店宠物食用品费用,共计2000元。

带狗狗回家的第二天,柯基犬就陆续出现拉稀、咳嗽、抽搐症状,一个月后医治无效死亡,死亡诊断为犬瘟热。小李就此和店家交涉,店家却拒绝承担责任,小李遂将店家诉至法院,主张店家刻意隐瞒宠物患病事实并出售“问题狗”的行为已经构成消费欺诈,基于此要求店家退款、赔偿损失并支付购买该宠物狗价款三倍的增加赔偿。原告与宠物店交涉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宠物店作为活体动物经营者,对活体动物的健康状况、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负有高度注意义务。该宠物店未能举证证明其出售的宠物犬有检疫合格证明,且捆绑销售的狗粮也无生产许可证,存在欺诈行为。

同时合同条款“活体已出售概不退款,活体已出售,出门生死自负”,明显免除宠物店的责任,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应为无效。

另,法院受理多起经营场所为被告住所地的买卖合同案件,上述案件的原告均反映购得病猫、病狗,案件所涉的买卖合同格式均一致,也可证明该宠物店向消费者隐瞒宠物患病事实、捆绑销售宠物及宠物用品事实成立。因此,法院依法认定宠物店存在消费欺诈,另考虑宠物店捆绑销售的事实及行为的恶劣性,判决宠物店退还小李购物费用全部价款2000元,并赔偿三倍赔偿金,外加治疗费1500元,共计9500元。(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600元买猫470元托运只收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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