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收割机无法使用,『涉农消费』如何依法维权?
- 山东高法
- 2025-03-23 11:11:20
案件速递 【网购收割机无法使用,『涉农消费』如何依法维权?】李某某和于某某系夫妻。2023年8月3日,于某某在视频号平台浏览到甲公司发布的收割机视频,便通过平台联系到该公司销售人员。次日,李某某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购买一台型号为4YZJ-3M的全新茎穗兼收割机,价款226000元。合同签订当日,二原告支付定金3000元,9月28日付清剩余全款223000元……下面一起来看@公正莱州-莱州法院 的案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