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神操作,1万元买下价值400万房...

  • 赵宝龙律师
  • 2025-04-06 23:06:15
律师神操作,1万元买下价值400万房产

几年前代理了民法典颁布以后上海首例居住权案件,很有意思,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一个80岁的老爷子在上海的闹市区有套36平的老公房,老爷子二十年前结过一次婚,女方婚前有一个孩子(咱们暂且叫他小T),为了给孩子一个“袋袋户口”,女方想把孩子户口落到老公房里,老爷子同意了。没过几年,老爷子和女方离婚,就一直一个人独居,小T成年后有了一个孩子(我们叫他小小T),未成年人户口可以随父亲,也被迁入该房屋。近些年上海对部分只有使用权的老公房有政策,只要承租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就可以以极低的价格买下租赁的老公房,变成产权房。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最终以11802元的价格买下房屋,以400万元的价格卖出。

老爷子本想已经过去二十余年,而且自己与小T以及小小T从未谋面,更未居住过这个房屋,户口即便在房屋应该也不算“同住人”,但是办理售房手续的物业公司不认可,要求必须得到小T和小小T的书面同意。找到我们前,老爷子已经穷尽方式,忍气吞声,找小T的母亲做工作,表示愿意分一半的房屋价款给小T,被狠狠拒绝。后来老爷子反应过来:自己80多了,小T才30多,小T准备把老爷子熬死,成为唯一的老公房承租人,独自攫取房屋。老爷子怒不可揭,找到我们表示一定要个公道。

我们接下委托后便立即去法院立案,但法院认为自己不该受理此案,导致我们沟通数次,还是一直不能立案,就立案问题打了一审、二审、再审,时逢民法典颁布,新增了居住权案由,我们再次到法院以居住权案由申请立案,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是个小姑娘,小姑娘抬头看到我和团队律师,对我们说这个案子他们需要内部讨论,让我们等消息。终于,煎熬的等待一周后法院答复:院里同意收下这个案子,并表示:总要给老百姓一个解决问题的路径。这就是民法典颁布后的上海首例居住权纠纷。

立案后麻烦的问题又来了,关于小T和小小T的信息,我们除了知道他们的户口在案涉房子下,其他任何地址信息都没有,法官表示:这个案件特殊,无法公告送达,所以如果没有联系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材料,我们只能撤诉。我们心想两年多好不容易挤进法院大门,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然而摆在面前的最大问题是必须找到小T或者小小T的有效联系方式,我们穷尽了各种的调查手段,跑了各种部门,包括人口普查的街道办事处,但一点线索也没找到。突然灵光一现,我们把小小T这个名字输到了百度里,搜索到一篇学校的报道,是小小T踢足球的报道,于是我们查到了小小T的学校,进而查到了地址。两个被告被成功送达。

案件最终顺利开庭。对方要用时间耗死老爷子的意图被拍灭,我们代理的老爷子取得了胜诉,法院确认我们当事人胜诉,确认小T和小小T不享有居住权,老爷子拿着胜诉判决,以一万元多一点的价格买下了这400万的房子。

历经两年波折,法律终于给了80多岁老爷子以正义。当法官敲下法槌时,老人颤抖着握紧法庭椅子的扶手,眼角泛泪。这两年很波折,老爷子一直在锻炼身体,骑山地车,告诉我他一定要熬到胜利的一天,不能让宵小之辈得逞。我们团队也从未曾因屡次立案受阻退缩,亦未因线索断裂而放弃,最终从网络中搜索出被告的信息有偶然也有必然,从不同意立案到说服法官突破困境获得胜诉成为“首例”,每一步都浸透着对当事人托付的敬畏。此案不仅为老人夺回安身立命之所,更成为上海居住权纠纷的标杆判例。律师以专业执守陪伴耄耋老人艰难圆梦,终让法律条文化作照亮弱者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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