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清心直道

  • 王良其律师
  • 2025-04-08 19:17:11
王良其:【刑辩律师 清心直道】 时常有人问我:“王律师,你每次向中纪委或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一报一个准,2025年还将一个县委书记拉下了“马”。这方面有没有什么可借鉴的经验啊?”

我告诉他们:“向中纪委举报或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一定要有善良的动机、正当目的,符合律师执业操守,对国家法治具有建设性。正所谓天理、国法、人情等,要拿捏精准。建议你们谨慎复制我的工作方法,弄不好会有牢狱之灾,甚至会遭人暗算。”
   
孔子曰:“仁者必有勇。”律师,若看到自己的当事人被冤枉,甚至被冤枉而使小命都难保,却因自身胆小怕事而不敢发声,这样的律师不仅是其个人的耻辱,而且是整个律师行业的耻辱——因为其玷污了国家设立律师制度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

有一次,某中院刑庭承办法官给我打电话:“喂,你是王良其律师吗?刘某的上诉的案件二审你还为他辩护吗?”“是的,还为他辩护。”我答道。“你尽快把刘某的委托手续和二审辩护意见提交过来。”该法官对我说。“我们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没有开庭无法发表辩护意见。”我对他说。“我们领导说了,这个案子二审不开庭了。”他接着说。“二审不开庭?那我们如何发表二审辩护意见呢?”我说。“一审不也是你辩护的吗,接着发表辩护意见。”他说。“一审的辩护意见,我在一审阶段已经发表完毕,二审不开庭,我不知道再如何发表新的意见。”我说。“二审开不开庭,是我们法院说了算,你把你的意见先提交过来,尽快。”他说。“二审开不开庭,不是你们法院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这个案件争议这么大,证据、程序、甚至连一审合议庭组成人员都存在问题,而且社会也高度关注该案,你们若是二审不开庭,我无法提交辩护意见。你们如果坚持让我们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我就以你们不能公正地审理刘某案为由——申请你们回避!”我坚定地回答。

之后,我把上述对话情况反映给该院刑庭庭长。告诉他:“你们对待这样对待上诉人、对待司法审判,竟然如此走形式、走过场,这样的司法审判,这也太假了吧?让本律师配合你们去演戏,你们估计是彻底想错了!”

圆滑的东西是堆不高的,总得方方正正的才可以堆得高。做人如此,做律师更是如此。
 
“审判长:本案66个被告人,我是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本案不是涉黑,也不涉恶;既不是犯罪集团,也不是共同犯罪。他们中间90后人居多,在单位上班打电话为总公司催讨合法债务,怎么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你们相信吗?反正我不信。所以,我坚持为第一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不能让这些刚出校门的年轻人背上沉重的罪名开始他们的人生!”

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的人是不适合选择做律师、更不适合做刑辩律师的——他既不能承受当事人转移过来的巨大压力,也不能帮助客户两难时正确定夺,更不能成为当事人关健时刻的主心骨。磨叽性格的人做律师,不仅要拖死当事人,而且也会拖死自己!

刑辩律师,能力和口材只能用在法庭上,下了庭就应保持独处——声色犬马的场所碰都不要碰,更不能主动招惹是非。工作时可高调一些;生活中要放低调一点;独处时一定要自律。
 
司法权力使用不当,哪迫落下一粒灰尘,掉在当事人头上就是砸向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巨石。司法若是出了问题,那是不得了的事。

本律师每年辩护的一审案件最多五件,加二审、重审的案件不能超过十件。否则,就是糊弄当事人了。
   
有个当事人来本所要我代理二审上诉,我说没有时间不能收,他以为我是担心律师费,说:“您不用担心律师费。”我说:“我不想坏自己名誉,我可以帮你推荐其他律师,我真的没有时间和精力了。”

找我辩护的案件都是难办的案件。多办一件案,不仅新收的案件办不好,会导致拖累其他案件,而且也会累死自己。
 
刑辩律师辩护,如同做数学函数题,辩护过程中适时增加“自变量”,才有机会改变判决结果的“应变量”。——那种事先拍胸脯承诺判决结果的律师,要么是骗子;要么是吹大牛另有所图。
 
心存善良,途中便有贵人;心存邪恶,离亡为时迟早。刑辩律师,应清心直道。
刑辩律师   清心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