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仲裁到法院,未签合同纠纷如何走向 “皆大欢喜”?

  • 豫法阳光
  • 2025-04-12 23:37:17
豫法调解【从仲裁到法院,未签合同纠纷如何走向 “皆大欢喜”?】未签订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又将承担怎样的责任?近日,息县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陈某为表感谢,给承办法官送来一面锦旗,涉案企业代理人也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肯定。

2024年,小帅入职A公司担任品质经理,工作内容为巡检生产线,对成品进行抽检,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因工资问题,小帅与公司产生矛盾,双方协商未果,小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经调解无效后依法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由A公司支付小帅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

A公司不服裁决,将小帅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徐无己敏锐地意识到,简单判决可能导致“案结事未了”——劳动者权益受损可能影响就业稳定,企业若因败诉陷入信用危机,也将制约其长远发展。如何实现“护权益”与“护企业”并重,成为化解纠纷的关键。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坚持“纾困、解难、促发展”思路,深入剖析争议根源:一方面,向A公司释明关于未签订书面合同、为员工未购买社会保险法律后果,指出其用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引导劳动者理性权衡诉讼成本与企业现实经营状况,推动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A公司当庭一次性支付陈某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2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双赢”结果的背后,是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精准服务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是践行“法治护企、和谐共赢”理念的缩影。@息县法院 @信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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