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续责任的应对措施按照新...

  • 索哥178
  • 2025-04-18 12:37:07
股权转让后续责任的应对措施
按照新公司法第88条的规定,股东转让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先由受让人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受让人未按期实缴,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因此,不少转让人会担心在股权转让之后,倘若受让人不履行实缴义务,或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公司或者外部债权人很可能会追究转让人的出资责任。而且股权转让之后,转让方无法控制公司。甚至会有受让人与公司债权人串通虚设债务的情况发生。应该如何应对呢?
最直接的办法无外乎两种,一是转让前实缴,二是履行法定的减资程序。
但如果转让股东,在股权转让之前,没有足够资金进行实缴,或交易的时间紧凑而不能开展减资的。建议采用以下手段。
1.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要约定好股权转让后的出资期限、出资义务履行等相关事宜。比如是按照原公司章程的出资期限,按期缴纳,还是在受让股权变更登记后的一定时间内内完成出资足额缴纳等。
2.应约定好对于股权出资未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在股权转让时,要理清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向受让人告知。在合同中声明,受任方对于股权转让的出资情况和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是清晰了解的,以便体现受让人的知情和转让人的善意,不存在逃避债的情况。
3.为了确保受让人能够切实履行义务。一是要求受让人提供某种担保,比如开具保函进行抵押、担保等。二是与受让人商定一个相对较短的出资期限,并在合同中为转让人设定回购权。当受让人在限期内未能实缴出资的。转让人可以回购股权,并由受让人承担较高的违约责任,以此来督促其及时履行出资义务。三是可以由转让人在股权转让之前做出一个关于公司减资,包括对转让人定向减资的股东会决议。要求在一个较短的期限内除了受让人足额缴纳出资之外,公司应当要开展减资且由受让人股东派出的新任董事负责,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减资工作。并将该股东会决议提交工商登记备案,作为对出资督促约束的机制。如果受让人股东不及时缴纳出资或者开展减资,转让人可在后续发动对董事责任的诉讼,以作为制衡手段。
总之,股权转让切莫拿钱了事,很多公司认缴期限较长,股东变动频繁,稍有不慎会有巨大风险。而且口头承诺不可信,一定要落实到书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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