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仍可主张精神赔偿#
- 法治金堂
- 2025-04-29 06:10:35
【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仍可主张精神赔偿】女性遭婚内侵权要善于维护自身权益在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人民法院准予或不准离婚的依据。部分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未能妥善处理夫妻关系,在离婚后仍要为其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林女士与洪先生于2008年9月2日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9月15日生育一子。2019年7月29日,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林女士在双方离婚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她主张洪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其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要求前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洪先生与婚外第三人长期同居导致婚姻破裂,给林女士造成了较大精神上的痛苦及心理压力,并由此直接导致双方离婚,综合洪先生行为方式、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能力、对受害方所造成的损害等因素,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为1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表示,林女士与洪先生婚后感情融洽、收入稳定,并共同养育一个孩子。双方本应用心经营、相互扶持、为家庭和孩子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美满的家庭环境。然而,洪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第三人长期同居,他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也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婚姻破裂。本案中,洪先生作为已婚男士与婚外异性同居,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并给林女士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压力,应当予以赔偿。婚内不忠构成重婚精神损害赔偿五万(来源:法治日报)
林女士与洪先生于2008年9月2日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9月15日生育一子。2019年7月29日,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林女士在双方离婚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她主张洪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其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要求前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洪先生与婚外第三人长期同居导致婚姻破裂,给林女士造成了较大精神上的痛苦及心理压力,并由此直接导致双方离婚,综合洪先生行为方式、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能力、对受害方所造成的损害等因素,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为1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表示,林女士与洪先生婚后感情融洽、收入稳定,并共同养育一个孩子。双方本应用心经营、相互扶持、为家庭和孩子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美满的家庭环境。然而,洪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第三人长期同居,他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也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婚姻破裂。本案中,洪先生作为已婚男士与婚外异性同居,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并给林女士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压力,应当予以赔偿。婚内不忠构成重婚精神损害赔偿五万(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