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同意权可撤销?法院“动机错误”判决该慎重
- 刘缘之
- 2025-04-29 22:51:55
法院回应南昌锜某某强奸案再引热议【性同意权可撤销?法院“动机错误”判决该慎重】用“动机错误”推翻性同意,本质是将道德欺骗等同于法律强制。女方因男方未兑现恋爱承诺而主张“同意无效”,法院若据此定性强奸,相当于把情感纠纷升格为刑事犯罪。法律上的“欺诈型强奸”通常指冒充配偶、医生等身份欺骗发生关系,而“恋爱动机不纯”与胁迫、暴力有本质区别。试想:若男方也以“误信女方真爱”为由告诈骗,法律该如何自处?
本案更值得警惕的是证据认定矛盾:男方提交的性关系录音、事后牵手监控未被采纳,女方抑郁症证明却成定罪关键。司法不能一边用“非法取证”排除有利被告的证据,一边默许家属偷拍病历作为定罪依据。当法律用“动机错误”模糊自愿与强迫的界限时,普通人亲密关系中的每个承诺都可能变成“犯罪陷阱”。
法律必须守住底线:只有行为人故意用虚假承诺剥夺对方自由意志时,才能认定“无效同意”。把“没谈成恋爱”等同于强奸,既混淆道德与法律边界,更将导致司法公信力崩塌。与其在学术概念上较劲,不如公开证据链、引入专家听证——毕竟老百姓要的不是法条辩论,而是看得见的公正。
本案更值得警惕的是证据认定矛盾:男方提交的性关系录音、事后牵手监控未被采纳,女方抑郁症证明却成定罪关键。司法不能一边用“非法取证”排除有利被告的证据,一边默许家属偷拍病历作为定罪依据。当法律用“动机错误”模糊自愿与强迫的界限时,普通人亲密关系中的每个承诺都可能变成“犯罪陷阱”。
法律必须守住底线:只有行为人故意用虚假承诺剥夺对方自由意志时,才能认定“无效同意”。把“没谈成恋爱”等同于强奸,既混淆道德与法律边界,更将导致司法公信力崩塌。与其在学术概念上较劲,不如公开证据链、引入专家听证——毕竟老百姓要的不是法条辩论,而是看得见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