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完一个客户,根据实际案情,提出以下问题...
- 在成都做一名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 2025-05-04 23:19:52
见完一个客户,根据实际案情,提出以下问题:
问题一: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案外第三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附带执行担保条款。执行担保条款约定案外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若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债务,同意申请执行人将案外第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此时,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是否可以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若可以追加,是在恢复执行时将提供执行担保的第三人直接列为被执行人,还是通过执异程序追加执行担保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执行该第三人是否有执行时效的限制?
问题二:在执行终本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股东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执异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此时,是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恢复执行申请来执行被追加的股东,还是执行法院依职权来执行被追加的股东?申请执行人执行被追加的股东,是否由执行时效的限制?
问题一: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案外第三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附带执行担保条款。执行担保条款约定案外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若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债务,同意申请执行人将案外第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此时,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是否可以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若可以追加,是在恢复执行时将提供执行担保的第三人直接列为被执行人,还是通过执异程序追加执行担保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执行该第三人是否有执行时效的限制?
问题二:在执行终本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股东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执异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此时,是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恢复执行申请来执行被追加的股东,还是执行法院依职权来执行被追加的股东?申请执行人执行被追加的股东,是否由执行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