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典”:业主解聘小区物业,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 法治成都 2025-05-23 10:10:41 早间说法 【每日学“典”:业主解聘小区物业,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微博云学法 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