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民告官出新规 增加原告举证责任防滥诉
- 财新网
- 2025-05-24 13:35:52
【信息公开民告官出新规 增加原告举证责任防滥诉】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制度。根据已有制度安排,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外,公民可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而若行政机关不予公开,公民还可寻求救济——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继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司法救济规则。
信息公开民告官出新规 增加原告举证责任防滥诉
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于18年前建立。2007年初,在国务院、中央纪委等力推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并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后不久,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首次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1年8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公民知情权的司法救济开路。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改。最高法院此次发布的《解释》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先前的《规定》。
为什么要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原司法解释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于18年前建立。2007年初,在国务院、中央纪委等力推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并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后不久,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首次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1年8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公民知情权的司法救济开路。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改。最高法院此次发布的《解释》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先前的《规定》。
为什么要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原司法解释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