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费不友好(四)...
- 布雷斯塔警长_X
- 2025-05-28 00:43:45
生活手记手机摄影
法治
被告:江阴市澄江街道华悦美容店,经营场所:扬子华都B区南门东侧悦颜拾光,经营者:叶飞翔,联系电话:无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预存款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4年1月5日,原告在被告经营的理发店内建立预存消费档案本,向被告支付预存款人民币3980元,被告在该档案本内写明相应的护理项目套餐及套餐明细。2024年5月24日,原告再次向被告支付预存款人民币6980元,被告同时在该档案本内写明该笔预存款相应的护理项目套餐及套餐明细。双方约定原告可凭借该档案本记载的护理项目、次数享受被告提供的背部、面部等服务,并按照档案本余额进行消费结算。
然而,该店在原告消费期间屡次推荐所谓高端套餐,且在原告表示不愿购买后,原告方随后的预约消费竟被被告方告知无法服务。原告将该消费不友好反馈被告,原被告双方与2024年11月25日达成退款申请,书面写明由被告方分三期退还原告方6200元。
2025年4月份以来,原告方被告知华悦美容店已转让,新店方表示原告方的6200元与新店方无关。原告通过多种方式尝试联系被告及其经营者,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
无锡·扬子华都

被告:江阴市澄江街道华悦美容店,经营场所:扬子华都B区南门东侧悦颜拾光,经营者:叶飞翔,联系电话:无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预存款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4年1月5日,原告在被告经营的理发店内建立预存消费档案本,向被告支付预存款人民币3980元,被告在该档案本内写明相应的护理项目套餐及套餐明细。2024年5月24日,原告再次向被告支付预存款人民币6980元,被告同时在该档案本内写明该笔预存款相应的护理项目套餐及套餐明细。双方约定原告可凭借该档案本记载的护理项目、次数享受被告提供的背部、面部等服务,并按照档案本余额进行消费结算。
然而,该店在原告消费期间屡次推荐所谓高端套餐,且在原告表示不愿购买后,原告方随后的预约消费竟被被告方告知无法服务。原告将该消费不友好反馈被告,原被告双方与2024年11月25日达成退款申请,书面写明由被告方分三期退还原告方6200元。
2025年4月份以来,原告方被告知华悦美容店已转让,新店方表示原告方的6200元与新店方无关。原告通过多种方式尝试联系被告及其经营者,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