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第三者责任统筹”,侵权人可以免责吗?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2025-05-29 02:18:09
“典”亮生活【买了“第三者责任统筹”,侵权人可以免责吗?】张大姐骑电动车途中被突然右转弯的大货车撞倒并碾轧,导致左腿截肢,经鉴定为六级伤残。肇事司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张大姐的损失总计为112万余元,由王某投保的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乙汽车服务公司在第三者责任统筹限额内赔偿100万元,免除肇事司机王某的赔偿责任。然而,除了甲保险公司赔付的12万元外,张大姐迟迟没有拿到剩余的赔偿款。于是,张大姐来到江苏省淮安市某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案件后,检察官把调查目光集中在第三者责任统筹上→检察为民办实事
买了“责任统筹”,侵权人可以免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