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次忘记携带所函后,我最近又犯了一个错...

  • 在成都做一名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 2025-06-14 12:13:23
继上次忘记携带所函后,我最近又犯了一个错:在保全申请书上仍然使用的是原告、被告,而不是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为是从起诉状上复制粘贴的当事人信息,忘记改了、受诉法院打电话让我过去改。丢脸呀,丢脸。
继上次忘记携带所函后,我最近又犯了一个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