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违法之地,诽谤他人也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应的惩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希望每个人都谨言慎行,做个网络良民,切勿做网络暴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