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诫,警钟长鸣——弥勒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观摩庭”活动

  • 红河州检察院
  • 2022-08-31 23:11:07
【以“案”为诫,警钟长鸣——弥勒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观摩庭”活动】近日,由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甲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弥勒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丁某甲利用其弟弟丁某乙(另案处理)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李某某(另案处理)所送的现金,并将部分分给其弟弟丁某乙。丁某乙在明知被告人丁某甲收受李某某所送财物后未予制止,并利用职权放行李某某走私货物的车辆为李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丁某甲的刑事责任。@弥勒市检察院 关注 以“案”为诫,警钟长鸣——弥勒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观摩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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