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信修复”,央行再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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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1 04:57:22
【关于“征信修复”,央行再辟谣】“征信新规:5年调整为3年,每月更新调整为每周更新”“征信9大新规,每月更新一次改为隔天更新”……最近,社交平台上出现不少有关“征信新规”的帖子,称相关部门对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内容、保留期限等进行了调整。但央行征信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号声明,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并未有新规定发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将不予展示。上海辟谣平台调查发现,“征信修复”俨然成为一门新生意。但部分中介或不法分子基于信息不对称,利用个人或企业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态,或捏造政策、或将免费服务变为收费服务。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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