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再通报汽车拖猫事件#

  • 南国早报
  • 2025-05-23 23:47:25
海口警方再通报汽车拖猫事件】5月22日,海口警方再通报“汽车拖猫”意外事件。

通报称,“汽车拖猫”意外事件发生后,史某某(男,30岁)看到网上相关视频、图片,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造谣他人“虐猫”,在社交平台上编造传播大量虚假信息并散布当事人个人信息。

冉某某(女,25岁) 以虚假信息带领他人在公安机关门前呼喊口号,声讨当事人并进行网络直播,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陈某(女,31岁)为了制造社会舆论,在网络上随意散布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公民隐私。
上述三人的违法行为,均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对史某某、冉某某、陈某分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事件中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人员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海口警方再通报汽车拖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