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Sir话你知 • 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会导致严重交通意外

  • 香港警察
  • 2022-07-04 08:14:24
【熊Sir话你知 • 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会导致严重交通意外】

于6月2日下午约4时,一名85岁男途人于石硖尾窝仔街横过马路期间,被一辆电动单车撞倒。意外后,该名男途人头部受伤及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于6月20日不治。意外发生后,警方以「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将驾驶该辆电动单车的男子拘捕。

熊Sir话你知,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在路面上使用;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容易导致严重交通意外及伤亡。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触犯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272章 《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0年及罚款50,000元,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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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Sir话你知 • 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会导致严重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