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私人财产”,标价出售必受惩治!
- 中国妇女报
- 2022-07-30 11:55:46
壹段评【孩子不是“私人财产”,标价出售必受惩治!】近日,福建福州罗源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卖家竟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侯某于2013年、2014年、2017年分别生下2名男婴和1名女婴,三个孩子被侯某及其丈夫杨某以2.3万(男婴)和2万(女婴)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2018年7月,侯某又生下一名女婴,并于次月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老乡。罗源法院经审理认为,侯某及杨某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共计向他人出售4名婴儿,构成拐卖儿童罪。为人父母,本该对孩子承担起抚养教育的责任,却将孩子当成“财富密码”明码标价出售,丧失了人的基本道德,挑战了公序良俗,践踏了伦理亲情,击穿了道德底线,同时也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父母生养孩子,并不代表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孩子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容侵犯。要彻底阻断贩卖亲子的罪行,法律必须亮剑发力,严惩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全社会也要通力合作,加强普法力度,构建起少年儿童成长的保护网。(灰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