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 • 两人参与暴动 • 判监54个月

  • 香港警察
  • 2022-12-09 02:19:07
【 判刑 • 两人参与暴动 • 判监54个月 】

2019年10月1日,沙田区发生暴动,警方在驱散行动期间拘捕1男1女(案发时分别18岁及17岁),并在两人身上搜出头盔、防毒面罩、手袖、手套及眼罩等物品。

两人早前否认「暴动」罪,经审讯后,今日(12月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禁54个月。

法官指,被告目无法纪,且毫无悔意,与数百至千人参与有计划的暴动,肆无忌惮破坏公共设施。示威者以警员为目标,挑动市民情绪,损害警民关系,亦加深不同政见人士的分歧,案情严重,须判阻吓性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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