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来论# | 男童强忍病痛“7次举手”,生命教育不能成为空谈

  • 齐鲁晚报
  • 2023-02-11 15:42:30
晚报来论 | 男童强忍病痛“7次举手”,生命教育不能成为空谈】课堂上,学生身体不适举手示意,老师该怎么办?

近日,一位家长发帖称,2020年11月,其8岁的儿子郭某在福州市鼓楼区某小学上课期间,身体不适,10分钟内举手示意7次,但任课老师并没有带他离开教室。下课后,孩子下楼梯时摔倒在楼梯拐角处。不久,孩子的父亲赶到现场拨打了120,将其送往医院。不幸的是,孩子深度昏迷后不幸离世。男孩身体不适7次举手后身亡

据当地教育部门回应,目前该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法院已公布一审判决结果,二审也已于2月9日开庭审理。

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猝然离世,家长的绝望可想而知。这起事件争议最大之处在于郭某曾7次举手示意自己不舒服,但任课老师却没有带他离开教室去医务室。

复盘整个事件过程,人们难免假设,倘若郭某在第一次举手时,就得到了救助,后面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正因如此,很多人把指责的矛头对准了任课老师,发出了诸如“这位老师太无情”“孩子不是她的,所以这么冷漠”等等的评论。任课老师在这起悲剧中要不要承担责任?法院二审已经开庭,相信不久之后,法律将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论。

除此之外,本次事件有个细节也值得关注。

直到第七次举手,郭某才被允许发言,得以向任课老师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为什么郭某在感到身体不适后,不能第一时间在课堂上对任课老师直接说出来?这是个例还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从新闻的评论区来看,不少大学生,在课堂上遇到身体不适时,也选择强忍着,不敢直接声张。大学生基本上都是成年人,遇到这一情况尚且如此,可见学生课堂遇病先行强忍现象之普遍。基于此,把事件原因全部归结于郭某“年龄小”,“不敢说”显然不太合适。

原因还要从教育方面探寻。

从孩提时代开始,很多人便被灌输了这样一个理念: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倘若身体不适也应该克服困难。在我们的传统语境下,带病学习的学生,往往被树立为学习榜样。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在榜样的“激励”下,很多人在课堂上感到身体不舒服,都会先咬牙强忍着。

至于老师,在得知学生身体不舒服后,也会先让学生忍一会儿。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保障课堂秩序。对于很多师生来说,这种选择已经成为了“习惯动作”。就此而言,郭某十分钟内连续7次举手但是不敢直接将不适说出来,也就不难理解了。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习惯动作”一旦遭遇紧急情况下,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不少学生有可能在“忍”的过程中,失去最佳的救治时机,郭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课堂是学生学习之所,维护应有的秩序当然是必须的,但当课堂秩序与学生的身体健康发生冲突,秩序还是要让步于健康。老师在教学的同时,首先也要确保学生的健康权益。

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学校和老师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方面,学校要树立课堂秩序要对生命权让步的理念。几乎所有的学校,在向学生宣读“课堂纪律”时,都会强调“非举手不能发言”。这样的课堂要求并不过分,但是,“非举手不能发言”也应该有例外,比如学生在课堂上感到不适,需要向老师反映病情时,应应当被允许直接发言,不用顾忌课堂秩序。

另一方面,老师在完成日常的教学工作之外,还要关心学生的安全与健康。当学生在课堂表现出身体不适时,第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如果情况危急,老师可以直接拨打120,哪怕就是判断失误,涉及学生的安全也无可厚非,没有谁会怪罪。

无论如何,学生的健康和生命都应当放在第一位。(评论员 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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