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

  • 评论员石桥
  • 2023-03-13 14:28:16
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伤,家属向司机索赔60万元。不料,交警在调取监控后判定老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医药费由老人自担。家属表示不服:我们是弱势群体,不应担责!
 
郑大妈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还很是硬朗,平时帮着家里做一些家务,接送孙子上下学都没有问题。
 
某日,郑大妈因忙着在家做家务,突然发现孙子放学的时间已经过了。慌里慌张的郑大妈赶忙放下手中的活,外出步行去接孙子。

当走到某路口时,人行道上的红灯突然亮了起来。郑大妈看着红绿灯上的数字一秒一秒的减少,心里万分着急。
 
为了尽早接到孙子,郑大妈索性直接闯红灯通过人行斑马线上。就在郑大妈小跑到第二车道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突然行驶过来,郑大妈一个不留神撞到了轿车上右侧,年事已高的郑大妈没有站稳,摔倒在地。
 
轿车司机杨先生看到自己撞到了人,慌忙下车,立即下车查看郑大妈的伤势,并迅速拨打了急救电话以及报警电话。随后,救护车将郑大妈送往了医院治疗。
 
郑大妈被送到医院后,立即被安排了住院,生命危在旦夕。家属认为此事应由黑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向司机杨先生索赔60万元。
 
杨先生表示很委屈:自己当初是在正常行驶,道路交通指示灯显示是可以左转弯,自己也在左转弯道上,是郑大妈跑上来直接撞到自己的车上,因此自己的行为不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郑大妈的家属认为:就算是郑大妈闯红灯有过错在先,但郑大妈是按照规定走的是人行斑马线,不管前方的交通指示灯到底如何,作为司机都应该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可杨先生不但没有慢行还加速了行驶,所以郑大妈没有责任,应该由杨先生承担全部责任。
 
眼看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辩解责任到底是谁的。
 
交警对事故现场勘察后并调取了当时路口的监控,发现:当时信号灯处于左转弯通行,而郑大妈面对的是红灯,其中一辆货车由于体积较大遮挡了杨先生的视线,郑大妈闯红灯打算通过路口,她也因货车遮挡视线。
 
郑大妈却丝毫没有停下等红灯的意思,径直向马路对面走去。在越过货车的时候,更是加速小跑,被杨先生驾驶的黑色轿车撞倒在地。
 
交警部门便根据事实依据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认定闯红灯的郑大妈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司机不用负责。
 
郑大妈的儿子见到交警如此判定,情绪十分激动,认为交警就是在偏袒杨先生。难道司机撞了人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吗?难道闯红灯就该被撞吗?这不是在欺负弱势群体吗?
 
一般来说,在道路没有信号指示灯的情况下,车辆应当礼让行人先行,当道路有信号指示灯的情况下,不管车辆还是行人应当根据信号灯通行。
 
从本案的案发过程即可得知,杨先生驾驶车辆是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而郑大妈虽然走人人行斑马线,但是其已经涉嫌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其本人存在较大过错。
 
再者,通过视频监控显示,杨先生的车速并不快,在发现撞到人后能力立即刹车,第一时间下车查看老人伤势,联系医疗救助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并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调查。
 
所以杨先生无论是事故发生时,还是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均无过错。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其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此本案中,交警判定杨先生无责,郑大妈承担全部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事情都要拿证据说话,靠个人主观臆断下结论,永远做不到公平、公正。既然郑大妈当初选择了闯红灯,就不要在那所谓到底弱势群体说事,就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虽然交警部门判定杨先生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最终,杨先生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了郑大妈1万元。
 
笔者点评:不要让“弱势群体”变成了贬义词,毕竟这个社会还有很多实实在在的弱势群体。交通法规的制定,就是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公然违反交通法规,就是对制度的亵渎,对自己生命的轻视,最终只会害了自己。

当前的执法导向,越来越讲究证据规则和社会效应,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不再是一味“谁伤谁有理”的维护弱势群体了,而是依据各自的行为作为判定的依据。

亲爱的读者,您认为杨先生应该赔偿吗?
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湖北孝感,七旬老人擅闯红灯被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