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高架桥遇检跳桥后身亡

  • 王才亮律师
  • 2024-12-07 14:41:56
拦路虎应当整治之

2024年12月3日晚上, 河南郑州某区高架桥上,一辆载重轿车被路检人员拦下后司机跳桥身亡。这个情况已经多家媒体核实了真实性,所以昨天民众纷纷发声表示关注。

在这些关注声中,有人提出,高架桥是不允许超重车辆驶上的,拦车检查具有客观的合理性。也有朋友说,检查是正常的,是为了交通安全而司机跳桥身亡,检查人员没有太大责任。

对此,我认为这种桥上拦车检查具有客观合理性的观点十分错误。

我理解,按照交通法规,桥梁是有载重限度的,如超重车辆上了桥会对桥梁的安全具有重大的隐患,需要依法整治,限制超重车辆上桥。 然而,这种整治必须依法进行,如果整治的目的是桥梁安全(最终是为了维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那就应当在上桥之前检查。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告诉我们,如果是因为这座高架桥是不允许超重车上的,那检查人员在桥上拦车检查,岂不是引起车辆滞留桥上造成高架桥的更大的不安全?我想当地的领导和交通检查人员,不应该不懂这个道理。

悲剧的发生总是令人心疼的,我不知道跳桥的司机,当时是什么心理状态?为什么要轻视生命?期待新的全面的调查结果公布。同情之余,我更感到了另一种恐怖,假如那天晚上因为检查致交通堵塞,大量的载重汽车停滞在桥上,是有可能引起桥梁坍塌的。一旦桥梁坍塌,损害结果无疑将更可怕。

针对超重汽车上桥的违章行为,而用危害更大的桥上拦车检查的行政行为去纠正,这样的执法动机令人怀疑,这样的人为设立的拦路虎当然应当禁止之。

所以,郑州当地现在不是不仅仅是需要调查司机为什么会跳桥?去做安抚逝者家属的工作,还应当追查是谁决定上桥拦车检查,并给予最严厉的处分。

近些年来,桥梁坍塌事故时有发生。其中有桥梁的质量问题,设计不合理的问题,也有载重车辆超载的问题。但是,解决问题应当遵守比例原则,两害相衡取其轻,防止纠正一个问题却出了出现了更大的问题。而有些人借题发挥,导致许多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却频繁出现,例如这次的桥上查超载,之前网络上披露的涵洞里查酒驾等等,把执法变成了拦路虎。

拦路虎也是虎,应当整治之。我们应当采取坚决的措施防止某些人把道路执法变成了拦路打刼,为小团体牟利而危害社会的做法。我之所以呼吁这个问题,是想提醒大家重视:“一旦行政执法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的时候,所有人的道路安全都难以保证”。
货车司机高架桥遇检跳桥后身亡 北京·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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