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默认行人安全距离为1米

  • 大风吹奏
  • 2025-05-10 04:39:36
青岛法院默认行人安全距离为1米
这个案子争议较多,谈一下我的看法。
(1)法院是调解结案,不是判决。

但如果新闻报道属实,调解过程也带有法院释法行为,还是有倾向性的,那就是认为后面跟随走路的有过错。

(2)我认为此类案件认定跟随者有过错缺乏法律依据。

不管是交通安全法还是其他法律,对于行人走路应该保持多大的安全距离并无规定,过错认定缺乏法律依据。

(3)青岛的法官好像喜欢使用过错责任处理此类问题。

此类问题,如果要判决适当补偿,在其中一方有严重损失的情况下,最多可以适用公平责任,认定双方均无过错,一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过错认定一定要慎重。律师说法
青岛法院默认行人安全距离为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