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

  • 霍小兵
  • 2025-05-10 04:42:24
山东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节目,青岛市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讲了个案例:
市民刘某和王某在人行道上前后走着,刘某走在前面,边走边打电话,突然没征兆地转身往回走,撞上迎面而来的王某。刘某当场摔倒,右大腿的股骨颈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刘某起诉,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8万多元。王某说要不是刘某突然掉头,根本不会撞上。
法官调了小区门口的监控,发现刘某转身时前方没发生突发情况,属于突然变向,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王某没和前面的人保持足够安全距离,负有次要责任。
后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赔偿刘某人民币7万元。
有网友问:试想一下,法官正常走着路,前面一人突然转身向后走,和法官撞上了,然后他受伤,最后法官要赔7万,法官会觉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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