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如果不是你出面调解,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近日,武胜法院成功调解处置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9月,原告周某某在被告汪某某家修厨房过程中左手腕被电锯致伤。受伤后周某某先后在武胜县龙女镇卫生院、武胜县人民医院、重庆长城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9天后出院休养。2021年3月,周某某的伤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70日、营养期60日。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周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汪某某赔偿各种损失1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认为此类案件调解解决更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5月24日,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汪某某表示,本次事故主要是周某某操作不当造成,且自己已经垫付全部医疗费数万元,现在也确实无钱再赔偿了,后续愿意再借款1万元支付原告周某某。原告周某某则表示不愿意降低赔偿金额,双方分歧很大。考虑到原告周某某的伤情较为严重,同时也考虑到被告汪某某已全额垫付了医疗费,而原告主张的部分费用明显高出法律规定的标准,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但都收效甚微,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在这时,承办法官将调解方向转为被告汪某某的父亲和叔父,通过首先做通二人的工作,再通过二人去做通汪某某的工作,汪某某父亲和叔父当即表示愿意一起筹钱。有了二人的表态,汪某某态度也开始软化,表示愿意筹钱赔偿原告。同时,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原告周某某讲解各种法律规定,剔除一些不合理费用,周某某态度也发生了转变。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汪某某再一次性赔偿原告周某某4万元。
截止目前,汪某某已全额支付了剩余赔偿款,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